武装部是学校主管国防动员与军事工作的职能部门,正处级单位,成立于2015年。其主要职责是在校党委领导和上级军事机关指导下,贯彻执行国家兵役、国防等相关法律法规,增强师生国防观念,并负责具体军事工作的组织实施。负责组织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国防教育活动,包括军事理论课程教学与师资队伍建设,旨在增强师生的国防意识和国家安全观念;负责本科生军事技能训练的组织与实施工作;在上级兵役机关指导下,积极开展在校大学生及毕业生的征兵宣传、动员、登记与服务,并负责学生退伍后的复学、安置等后续工作;配合上级兵役机关做好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建设、政治思想工作以及日常训练、应急拉动等任务;负责人防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;负责“双拥”工作,落实拥军优属政策,并与军事单位建立合作关系,推动军民融合与军校共育。
武装部下设军事教研室。其中部长1人,副部长1人,军事教研室主任1人。学校荣获2025年吉林省国防教育活动“优秀组织单位”;2025年吉林省大学生军用枪射击比赛“优秀组织单位”;2025年吉林省高校国旗仪仗队三等奖,获得吉林省国防摄影大赛一等奖一项,三等奖一项;国防教育论文大赛三等奖一项等荣誉。
长春光华学院武装部工作职责
校武装部在校党委、行政和上级军事部门、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工作,其主要职责:
一、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国防教育的方针、政策,贯彻国家的法律、法规;
二、负责学校全民国防教育工作;
三、负责学校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管理工作及组织开展军事技能训练;
四、负责军事课教学方面的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;
五、负责组织对军事理论课教师的培训和指导;
六、负责做好适龄大学生兵役登记工作;
七、负责征兵工作的宣传和组织报名、体检、政审及咨询服务工作;
八、负责退役大学生的复学和管理工作;
九、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管理工作;
十、负责学校人防战备工作;
十一、做好大学生预备连的组建和训练工作,组织广大师生参加重大节日的升旗仪式;
十二、积极开展“双拥”活动,做好烈、军属、复员、转业、退伍军人的慰问工作;
十三、负责武装工作档案管理工作;
十四、完成学校党委、行政和上级军事机关、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长春光华学院武装部部长副部长岗位职责
一、部长岗位职责
(一)按照武装部的职责范围,主持武装部日常工作,负责学年度工作计划的拟订、实施和工作总结。
(二)制订学生军事训练计划,做好军训各项准备工作,组织实施学生军事训练;主动听取各学院和有关部门意见,不断改进军训工作,提高训练质量。
(三)组织学习贯彻条令、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,严格要求,建立良好的教学、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,保证安全,防止军训过程和武器管理的各种事故的发生。
(四)负责军事理论课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。
(五)根据国家颁布的征兵命令,组织有关部门搞好兵员征集的宣传教育,动员适龄青年学生积极应征,适时组织报名、体检、政审和送兵工作。
(六)做好学校的全民国防教育和“双拥”工作。
(七)组织春节、“八一”等重大节日慰问复转退军人及军烈属活动。
(八)组织本部门的政治、业务学习和各项工作的检查监督。
(九)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军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副部长岗位职责
(一)协助部长做抓好武装部全面建设,做好日常工作。
(二)具体分管征兵工作。
(三)负责起草年度工作计划、活动方案和总结。
(四)做好大学生预备连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(五)负责武装部档案管理工作。
(六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